剖腹產再次懷孕時應注意事項

Posted on 24 July 2007

1.剖腹產後再生育,需在兩年後再孕
因為剖腹產後子宮壁的刀口在短期癒合不佳,過早懷孕,在胎兒的發育時,子宮會不斷增大,子宮壁變薄,由於手術刀口處是結痂組織,缺乏彈力,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,而可能造成腹腔大出血,甚至危及生命。因此,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術兩年以後較為安 全。

2.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擠壓。
為預防發生結痂處裂開,必須注意保護,不能受到擠壓。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,乘車、走路等要避開人群的擁擠,家務勞動要適當,睡眠應仰臥或側臥,性生活應有節制,避免腹部受到撞壓。

3.發生腹痛時應及早就醫。
子宮到妊娠晚期有的會出現自發性破裂,腹痛是主要徵兆。由於子宮手術刀口處癒合不良,會隨妊娠月份的增加,宮內壓力增大,即使無任何誘因,子宮也可能從其結痂處脹發而破裂。子宮破裂時會出現輕重不等的腹痛,有時腹痛雖輕但子宮已破裂,所以必須提高警警。

4.注意胎動情況
胎動是胎兒在子宮內發出不規律的活動,胎動的快慢是胎兒在宮內安危的早期表現之一。一般於妊娠期每小時要有3~5次或一天(12小時)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動。剖腹產術後,帶有傷痕的子宮如果有輕微的破裂及胎盤的異常,都將導致胎兒死亡。這時胎心音消失,或胎兒死亡前的24~48小時,先有胎動減慢或消失,因此注意胎動變化可提前發現胎兒的異常情況,以便及時採取措施。

5.宜提前住院待產。
越接近產期,破裂的危險越大。為預防發生子宮破裂或胎兒死亡,應提前兩周住院待產,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
6.再次分娩應以剖腹產為宜
第一次剖腹產術後再孕的產婦,第二次分娩有80%做剖腹產,這比陰道分娩安全。再次剖腹產的手術時機要選擇適當。過早,胎兒不易存活;過遲,易造成子宮破裂或死胎。只要胎兒發育成熟,便可進行手術,不必非等到臨產才做手術。

7.再次剖腹產時,應行輸卵管結紮
剖腹產手術分娩,一人僅能做兩次。為保證母親的健康,在第二次剖腹產手術的同時,要做輸卵管結紮,以達絕育目的。
此外,剖腹產婦女再度懷孕時易患併發症,並且出現子宮外孕幾率更高。無論計畫中或緊急情況下剖腹產,結果都一樣,雖然剖腹產手術“顯著降低”婦女不孕可能,但剖腹誕下死嬰的可能性是其他方法的2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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